合同别忘签,纠纷找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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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3:50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就昨日福建点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拖欠员工业务提成一事,本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陈主任。陈主任说:“我们只能依照合同判断企业是否违规,而现在他们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解决。” 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燕告诉记者,假如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业绩考核以及提成发放就应该按照企业既成的书面规定进行。
同时,陈主任还提醒读者,只要存在雇佣关系,企业就必须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签合同,否则,企业以员工流动性大为由拒签合同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陈主任说。同时,假如存在用人单位拒签合同的情况,群众也可向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举报。 据了解,截至昨天上午11时左右,福建点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已陆续领到了他们去年九月和十二月的业务提成。 记者 郭晓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