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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位准妈妈符合常女士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5:3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晁阳 通讯员 李曌)《常女士征“妈妈”欲弥补母爱缺憾》经本报报道后,关心常女士的读者纷纷致电想弥补常女士多年来的缺憾,同时常女士征“妈妈”的事情也引出了法律的空白,系列问题令常女士棘手。

  常女士征“妈妈”的消息见报后,从昨天早晨8点开始本报热线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今年65岁的肖“妈妈”是位从军校退休的老教授,她在电话中说:“我是60岁退休的,儿
子和媳妇都有,但是都不在一起住,不一定能够给常女士当“妈妈”,但是看了报道后,对常女士的处境表示同情,就是想从心里关心常女士,可以做常女士的知心阿姨,我的经济收入比常女士要高多了,可以给常女士打电话,陪常女士讲知心话,可以陪常女士一起出去玩……”

  特别要说的是今年72岁,家住西安市西二环机械化公司家属楼的罗桂英,在获知常女士征“妈妈”的消息后,借别人的电话对记者说:“我和老伴一直没有儿女,老伴在14年前去世后,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现在依靠老伴单位给的402元维持生活,我有自己的住房,身体非常的健康硬朗,从来没有生过病,我也曾经想过给自己找一个女儿,可是就是找不到,现在不想错过常女士征‘妈妈’的机会……”

  从早晨上班到记者发稿时,共有34名准妈妈打来电话想当常女士的“妈妈”。经过记者和常女士的认真挑选后,有9名准妈妈基本符合常女士的要求。

  由于很多准妈妈想更多的了解常女士的情况,经过记者和常女士的再次沟通,常女士说:“我很感谢三秦都市报给我了一个征‘妈妈’的平台,也很感谢这么多‘妈妈’的厚爱。我本人45岁,有过心脏病史,有过5年的婚史,没有生育过,离婚近20年来,一直是一人生活到现在,我只找母爱不找伴侣,也谢谢一些男士的关心。然而现在让我最担心的是,我这样做的行为能不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支持,我也为此事咨询过律师,好像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知道后面的路应该怎样走才好!”

  征“妈妈” 市民有看法

  本报讯(记者 晁阳 通讯员 李曌)本报常女士征“妈妈”的消息见报后,记者前往西安街头对常女士的行为在市民中作了调查发现,市民对此事持有几种不同的看法。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常女士的这种做法很让她怀疑其动机,虽然她的经历让人深感同情,可是已经40多岁的人为什么到现在才有这种想法,所以难免让人觉得她是不是想借此机会炒作自己,毕竟现在有很多人都借助媒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让自己出名。

  刘女士认为,常女士征“妈妈”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幼年就缺乏亲情和母爱,再加上在婚姻上也遭遇不幸,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长期给常女士带来了心灵上的创伤,所以她觉得常女士现在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好,她只是想在仅有的人生道路上得到一些自己所缺少的东西,得到心灵上的慰藉,这些绝对可以理解,她也非常的支持。

  还有一位姓孙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看到这篇报道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也许是个大骗局,现在的社会稀奇古怪的事情太多,很多人在诉苦的同时也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虽然常女士说她只是想弥补母爱的缺憾,可这毕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和感情基础,所以也很难让人不去怀疑她的征“妈妈”只是一个幌子,真正想得到的可能还是一些财物。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常女士的征“妈妈”举动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母爱的人来说是可理解的,问题是征“妈妈”的善后工作处理是件烫手的事情,是真正的将未来的“妈妈”带回家一起居住呢?还是不定期的陪同聊天解闷,要是那样的话就失去了征“妈妈”的意义所在。还有“母女”以怎样的方式相处,毕竟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从陌生到熟悉,从没有感情到有感情还有个过程,然而在相处的过程中又难免有矛盾产生,作为女人处理自己一些缺憾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不一定非得要为自己征一个“妈妈”。

  征“妈妈”只能是一种合同关系

  本报讯(记者 晁阳 通讯员 李曌)对于常女士征“妈妈”的做法记者从法律角度采访了西北政法学院的庾国庆教授。他告诉记者,父母对于常女士来说,只有三种关系才可以认可:一是血缘关系,二是收养子女关系,三是继子女关系。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讲像常女士这种征“妈妈”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能鉴定这种关系的,也得不到认可。现在的法律部门还不存在这种征“妈妈”的子女关系,所以双方也不符合母女关系。换个角度来说,常女士如果征“妈妈”成功,她们双方从法律角度上讲,也只能是一种合同形式。也就是所谓的《遗赠抚养协议》或《继承法》。这些协议就是说一些年龄较大的孤寡老人没有子女,或是子女不孝顺,离的比较远没有办法照顾老人的,双方就可以根据这些条件以契约的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但此协议也要求当事人在老人生前必须义务地做到赡养老人,给老人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这样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庾教授还告诉记者,对于常女士征“妈妈”的做法他自己还没有遇到过咨询,他只是以前在一些媒体上看到过,像这种征来的“妈妈”,双方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感情基础那更谈不上,所以双方相处起来也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如果常女士只是征个“妈妈”来陪聊,来解除心中的郁闷和生活中的孤独,那还是不征的比较好。因为那样的话,不会有母女的实在意义法律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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