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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刑警大队长玩忽职守被判拘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本报2月23日报道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玩忽职守一案,包河区人民法院已于3月10日作出宣判:被告人陈建华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陈建华对此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 (圣荣 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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