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撞伤人 陪练赔六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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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李思)新手杨女士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状告陪练指导无方,昨天,朝阳法院一审支持了杨女士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北京金福车友行技术咨询服务部的经营者苏某赔偿杨女士6400元。 2003年9月,刚刚拿到驾照的杨女士向金福车友行预约了10小时的汽车陪练服务,金福车友行派陪练员张某开了一辆捷达车来。当天,杨女士开车将行人王某撞伤。杨女士认为
法院认为,张某在行车中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作为张某的雇用单位,金福车友行理应赔偿。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