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装修遇到问题多 维户合法权益遭遇举证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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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33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经小飞 通讯员李永燕)近日,记者从专门分管南宁市建材市场的南宁市工商局双生分局第一工商所了解到,今年以来,此类消费者在装修期间遇到的问题逐渐增多,其中不少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往往面临举证难的问题。 去年10月,市民姚先生为装修新家,到南宁市快环装饰市场内的一家水暖器材店买了一些装修用的水暖器材。安装后第2天,他就发现冷热水龙头出现漏水。让姚先生更没想到
事情发生后,商家派人来检查,检查后先是说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后又推托说是安装问题,叫消费者直接去找安装的工人。当姚先生跟安装的工人联系时,安装工人则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最后虽然愿意赔偿消费者500元的损失费,并对漏水的水龙头进行更换,但商家赔偿的500元仅是水龙头漏水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10%。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是商家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其他经济损失,商家理应赔偿给消费者带来的全部损失。像姚先生遭遇的水龙头漏水,到底是水龙头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安装过程中的安装不当所致,消费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举证确实会非常困难。同时,工商人员也提醒说,消费者在建材市场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要求商家在发货清单上注明商品的牌子、规格等,商家送上门时要注意验货和保留样品,一旦产生纠纷,以便用这些有效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马骎作者:经小飞 李永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