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开小灶” 楼上被烟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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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1:39 东南快报 | |||||||||
读者来电:昨日,家住柳河路柳河花园的陈女士反映,楼下有一商户在违章搭盖的建筑内“开小灶”,让楼上的住户苦不堪言,“一早就排出很浓的烟,熏得人开不了窗。” 记者调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柳河花园二号楼的背后,一间破墙而出的简易搭盖房与周围的马赛克外墙格格不入;转到正面一看,简易房在一家名为“超大超市柳河店”的便利店内。
在违章搭盖的建筑边上,有个面积三四平方米的“黑洞”,这“黑洞”与二号楼楼下一家兰州拉面店的排烟管道直接相连,滚滚油烟从这个排烟口冲出来。 相关反馈:福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居民区内(包括居民住宅楼下商场、杂物间、车库等)不得新建、改建产生环境污染的饮食项目。 针对以上情况,小区物业或居民可向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反映,执法人员将会前往查处,对这些饮食店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报记者 郭晓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