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尴尬事让医院进退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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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5:1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沙文婧 实习生李玲)如果不马上进行手术,50岁的田女士可能会很快失去生命,但动手术却找不到田女士家人签字。面对这一状况,医院处境尴尬。记者今天了解到,15日晚济南市中心医院收治一名脑出血昏迷患者,在患者家属不在、患者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为了争取抢救时间,院方越权代患者家人在手术协议书上签了字…… 3月15日晚7点左右,一位突然晕倒在街边的患者被“120”送到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
“感谢医院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抢救俺姐。”今天上午,专程从泰安赶来的患者的弟媳激动地对记者说。据她介绍,田女士15日下午出门便一直没有回家,家人意识到她可能遭遇不测,于是挨家医院打听寻找,终于在济南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找到了田女士。“找到才知道情况这么危急,已经动了两次手术!”对院方的紧急抢救,田女士家人十分感激。 “患者来时已出现脑疝,情况很危急,不及时手术会出现脑干功能衰竭,导致死亡。给她实施手术是我们分内的事,当时的情况决定医生必须这样做。”田女士的主治医生岳洪胜告诉记者。代表院方替患者家属签字的总值班主任王惠民表示,抢救的同时他也在考虑越权签字的后果。他说,越权签字有可能出现三种不良后果:一是院方在没有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冒险签字给病人动手术,一旦手术失败或手术情况不好,就有可能引来官司,医院成为被告。其次,如果找不到病人家属,那么病人住院的费用就由医院来承担。“以前医院也多次碰到过,为了这些‘三无’患者,医院每年要掏出几十万元”。三是,如果家属为了逃避交费,反过来说不同意动手术,那医院也只能吃哑巴亏了。“从医生的职责、良心来讲,手术该做,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对医院医生来说承担的就太多了。” “只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法律责任,我们医生才能真正放下心来,全心全意抢救患者,才能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而现在只能希望患者理解医院超越职责范围的‘越权’,配合医生抢救患者。”王惠民无奈地对记者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