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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被撞成植物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51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日,高考前被撞成植物人的徐州少女李小衫(化名),获得一笔43万元赔偿金,加上肇事方的前期赔偿,她共获得了58万元治疗资金。据悉,小衫被撞案在一年零七个月里经历了两次诉讼、一次司法鉴定,最终在徐州中院和鼓楼区法院共同努力下,终于获得了应得的赔偿。

  2004年5月23日,离高考还有一个星期。当天8时许,正在紧张复习迎考的徐州某中
学高三女生李小衫去学校上课,被一辆出租车撞倒,从此成了植物人。该事故经徐州交巡警支队认定,出租车司机王某负主要责任,小衫系一级伤残。然而在对受害人赔偿上,肇事出租车所属的徐州某出租车公司却以该司机与公司系租赁关系而非挂靠关系等理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和出租车公司被李家告上法庭。(张婧周棋晓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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