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五万换来牢狱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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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少缴应纳税款,一经营运输业务的工作人员经熟人介绍,私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2148.60元。昨日,记者从无锡市锡山区法院获悉,两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并处罚金。 周某一直在宿州市联运公司无锡配载站负责经营运输业务,2005年七八月期间,他为了少缴应纳税款,通过郜某介绍,从他人处虚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8份至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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