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践行“八荣八耻”作为干部考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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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7:26 红网-湖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
通知强调,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教育广大干部、党员以及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中去。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