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学生获赔交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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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2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胡海容)北京学生小王报名参加上海一所民办学校的考研培训班,赶到上海后告知课程已取消,于是他起诉学校,要求退还培训费并赔偿交通费损失。日前,双方在杨浦区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学校返还小王培训费630元,并赔偿交通费损失1370元。 小王是首都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准备报考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去年9月,小王赶到上海,在靠近复旦大学的国年路上一所民办进修学院报名参加法学概论培训班。两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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