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本级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及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决定(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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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3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为了贯彻落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精神,根据大会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今年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强对社保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的任务要求,决定对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管理情况和2005年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城站路道路改造工程及管线下地改造工程、城市博物馆建设及布展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