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银元 自首获轻判(319)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5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博白讯刘某、刘某友两人入室行窃本队村民得手后竟到派出所打听失主被窃情况,民警见其言行可疑,当即进行盘问、教育,两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3月9日,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刘某、刘某友各入狱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刘某、刘某友系博白县菱角镇山蕉村村民。去年12月3日,刘某提出和刘某友到本队刘某贵家行窃。随后,刘某、刘某友窜到刘某贵的住宅,撬开屋顶钻入室内,盗得价值200
尝到甜头的刘某、刘某友并没有就此罢手。同月6日下午2时许,刘某与刘某友密谋窜到本村一户家里盗得570元。 (杨小龙)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