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起祸端 赔偿七千元(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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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5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林讯梁某为解小便,与对方争吵,将对方打伤,结果“打掉”7000元。 2月27日晚,梁某在一间狗肉摊酒足饭饱后,半醉半醒似的,窜到玉林铁路某单位的大门口解小便。该单位的门卫发现后给予制止。继后双方发生了嘴仗。火旺气盛的梁某怒火中烧,挥着拳头朝50多岁的黄某左眼打去,顿时,黄某眼冒火星躺在地上。梁某还不过瘾,又将该单位的电动铁门、门卫用的桌椅等物品打坏后扬长而去。围观的群众看不顺眼,向玉
(潘土保)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