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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起祸端 赔偿七千元(319)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5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林讯梁某为解小便,与对方争吵,将对方打伤,结果“打掉”7000元。

  2月27日晚,梁某在一间狗肉摊酒足饭饱后,半醉半醒似的,窜到玉林铁路某单位的大门口解小便。该单位的门卫发现后给予制止。继后双方发生了嘴仗。火旺气盛的梁某怒火中烧,挥着拳头朝50多岁的黄某左眼打去,顿时,黄某眼冒火星躺在地上。梁某还不过瘾,又将该单位的电动铁门、门卫用的桌椅等物品打坏后扬长而去。围观的群众看不顺眼,向玉
林铁路派出所报案。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在调查访问中,得知挑事端打人者也是该单位的职工。次日,派出所将梁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梁某一见到民警,一二三像竹筒倒豆子似的,如实供认。黄某伤后住了10多天的医院,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近日,所在单位与铁路派出所找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协议,梁某赔医药费、误工费等3500元给黄某,打烂电动门等物品,赔偿3500元,两项合计7000元。

  (潘土保)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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