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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抬高房价“压缩”面积 “两头吃”吃惨买房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黄康温)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防得住第一招防不住第二招。对于花了近23万元买了一套三房一厅住宅的苏女士来说,她买的一套二手房不但面积缩水,而且还被吃了双份的中介费11750元。3月18日,认为自己不幸误中房屋中介公司招数的苏女士,在气愤之余只好不断自责说自己实在“太不小心”了。

  “受了房屋中介公司这么多气,这套房我都没心情住了。”3月18日,苏
女士告诉记者说,她于去年11月通过南宁市汇春路的一家房屋置换公司购买二手房,“当时置换公司的中介小姐给我介绍了古城路的一套单位房,说房子面积有80平方米,售价22.5万元。”苏女士觉得1993年建的这套房子比较新,又位于市中心,而均价仅2812.5元/平方米,便立即看房并和房屋中介公司签了约。

  对方告诉苏女士,由于房子紧俏,中介费和过户费就由苏女士支付,不好再动员房主交这笔钱了,于是苏女士马上交了1%的中介费和2500元的过户费。“第一个问题是这套房子根本没有80平方米。”苏女士气愤地说,当时中介小姐告诉她房子是单位房,一点公摊面积也没有。她则以为房子的面积会标在房产证上,房屋中介公司做不了假,所以没有细问。等到后来交钱时,她才知道房子房产证上的面积只有53.98平方米。原来这套房经过加建,而加建部分的面积没有房产证。现在她找了邻居和房子单位的领导,他们都说这套房子包括加建部分,使用面积仅68平方米左右,“80平方米的面积一下子不见了12平方米,这套房哪里还要得?”

  发现房子面积缩水后,苏女士连忙找房主了解情况,这时她才知道这套房子房主已转卖给一名炒房人黄某,不过这名炒房人并未过户,便又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转卖房子。至此,苏女士发觉中介公司把自己吃惨了:原来在22.5万元的房款中,炒房人黄某只拿了21.8万元,剩下7000元作为这套房子的中介费和过户费。“听说房屋中介公司又收了我2500元的过户费和2250元的中介费,黄某才告诉说这笔费用她已从房款里支付了。”身为律师的苏女士拿出物价部门的文件告诉记者说,根据规定,房屋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只占房款的0.5%~1.5%,现在中介公司两头收取中介费,费用高达5%左右,完全违反了物价部门的规定。因此,她以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和双重收取中介费为由,要求对方退回11750元的中介费和过户费,但这家房屋置换公司对她的要求不予理会。

  3月19日,这家房屋置换公司负责此事的范小姐对记者说,她认为苏女士的要求并不合理,首先房子面积80平方米的说法是炒房人黄某介绍的,中介公司不可能去测量核实。“另外,我们服务双方当然可以收双份钱。现在房子的委托人觉得房子卖出了好价钱,从房款中给我们7000元的佣金,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呢?”范小姐说,如果苏小姐不想要这套房子,她们同意免收中介费帮她卖出去。而炒房人黄某则告诉记者,当初她要求房屋置换公司以21.8万元的价格卖掉这套房,谈到交中介费的问题时,置换公司的人告诉她可以将房价提到23万元,一来让买主有个砍价的空间,二来多出的房款可作为中介费和过房费,“我当初觉得只要拿到21.8万元的底价,中介公司抬高价格来卖房也无所谓,只是没想到他们又从买主身上吃了一次中介费和过户费。”编辑:马骎作者:黄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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