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弟弟卖房给哥哥 现在后悔要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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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3:13 汉网 | |||||||||
22年前,弟弟将19平米的房子,以400元卖给哥哥。如今觉得划不来,弟弟又缠着哥哥要补偿。在昨日的“晨报律师团进社区”现场,51岁的戴先生特意赶来咨询:“我该给弟弟补偿吗?” 戴先生说,父母生前将一套33平米的房子留给他和弟弟,兄弟俩当初约定,房子的19平米归弟弟,14平米归哥哥。
之后,弟弟从单位分得一套70平米的新房,于是将属于自己的19平米,以400元的价格卖给了哥哥,两人当时没有立字据。半年后,兄弟俩到房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戴先生成为这套房子的正式房主。 一晃22年过去了,去年,弟弟做生意赔了本,遂想起当初低价卖给哥哥的19平米,现在最少值四五万元。为此,弟弟多次找哥哥要补偿。 受不了弟弟的纠缠,戴先生于去年11月补偿了弟弟1000元。弟弟当场立下字据,注明房子的所有权永远归哥哥,自己以后再不纠缠。 不料,没过多久,弟弟又称补偿的钱少了,再次向哥哥索要补偿。在亲戚的调解下,今年3月5日,戴先生再次补偿了弟弟1.5万元,并立下字据。 交出这笔钱后,戴先生心里不是滋味,他一方面觉得不该补偿弟弟这笔钱,同时又担心弟弟再来扯皮要钱,几天都没睡好觉。昨日,戴先生特地起了个早床,赶到长湖南村社区,欲解开心中的疙瘩。 朱建刚律师认为,弟弟既然将房子过户给哥哥,且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就再无理由找哥哥要补偿。实际上,哥哥本就无需分两次补偿弟弟1.6万元。但哥哥补偿这笔钱时立下了字据,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补偿行为有效,因此哥哥也无权再要回这笔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