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交会上二手房受青睐 专业人士提醒注意四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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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05 汉网 | |||||||||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杨文平 实习生李垠 通讯员李薇)商品住房“贵”气逼人,将不少市民“赶”向二手房。昨日,春季房交会进入第二天,我市目前网点最多的二手房中介机构“武汉顺驰”,当场收到购买需求1800多条。 从统计来看,市民最钟情“面积在70至80平方米、房龄较小、小区配套成熟”的二手房。由于我市拆迁放缓,今年第一季度,在“武汉顺驰”的登记中,拆迁购房仅占总成交
专业人士提醒,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要注意四点: 一是没有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不能买,买卖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购买共有产权的二手房要慎重。根据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能转让该共有房屋。特别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一般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只记载夫妻中的一人;在购买这类二手房时,一定要其他共有人书面证明其同意转让该房屋。 三是购买有承租人的二手房要有“言”在先。根据规定,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第三人想购买,须有承租人书面放弃购买此房的声明,否则承租人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是在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被抵押的二手房同样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该抵押担保的债权一旦不能实现,抵押权人就有权诉之于法律,要求拍卖该房屋以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