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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扣工资作押金民工有苦不能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25 扬子晚报

  本报讯20日,一位读者致电本报咨询称,他打工的一家企业每月都把他工资的二成扣下来,说是年底再发给他。这让他十分担心,如果到时老板不给,或一走了之,他可怎么办?

  这位刘姓打工者为四川宜宾人,他在南京一家餐馆打工,每个月800元工资,但老板却每月把工资的20%扣留,说是年底再返还。“家里妈妈突然生病,急需用钱,但老板说什么也不给。”小刘说,他已被连续扣了3个月,算起来,也该有480元钱了。据介绍,位于南
京集庆门大街上的另一个餐馆,也给外来员工定了个“规矩”,即每个月扣200元,年底一起结算。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其实店里缺人手,人员流动也比较快,老板扣留部分工资,也就是为留住员工,如果要走,这些扣留的工资要么全没了,要么只给一部分。而有的私营企业,按一定比例发放工资,其余的则以扣留的名义存放在公司,并称年终再发放时要看个人表现及企业年终效益,到时再调剂,表现好的多拿,表现差的少拿。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员工走了,至于是否能拿到被扣留的工资,要看辞职员工的态度,坚决点能要回,软弱点则会“颗粒无收”。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企业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务工者如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管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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