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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维诚假借“港商”行骗获有期徒刑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2004年8月17日青海宏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受害单位和个人同来西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报案控告谭维诚,接到报案后,局经济侦查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并于同年9月4日以谭维诚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积极开展侦查取证工作,经过近九个月的缜密侦查,费劲周折,终于在深圳罗湖口岸将准备出境的犯罪嫌疑人谭维诚抓获归案,近日,谭维诚因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诈骗罪日前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经警方侦查,谭维诚,男,1963年6月7日生,香港永久性居民,系香港 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02年11月份,谭维诚经朋友介绍来到西宁,谭维诚自称是香港 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能够融资1.5亿元人民币投资西宁,以开发建设西宁为幌子,精心设计种种骗局,首先谭维诚伪造香港永亨银行九龙分行有关 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实有注册资金10000港币)1000万美元的资信证明欺骗青海省中外合资企业批准机关和青海省工商管理机关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青海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其次谭维诚于2004年2月提供虚假的2000万元甘肃省中国银行银行汇票,伪造此笔资金已经到账的证明文件进行虚假验资,再次欺骗验资部门通过了年检。最后谭维诚在青海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合作方青海兴华医院没有实际取得西宁大厦产权及青海博爱医院无西宁大厦地产处置权、无工程资金、完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西宁大厦已由青海博爱医院收购, 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已到位的事实,与青海宏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和个人签订同一标的的青海博爱医院(西宁大厦)工程建设、拆迁、改造、装饰工程合同,骗取工程合同保证金46万元,并以融资需花销及手续费、个人用钱等理由骗取青海兴华医院现金8.05万元,这样,谭维诚未投一分钱,在假借“港商”的光环照耀下,骗取工程保证金及合作方青海兴华医院现金计54万余元后逃匿,所得赃款被谭维诚非法占有并挥霍。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为了地区的经济,富民强市,大力推动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外资。这些外资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有些不法之徒挖空心思,冒充外商假装大款伺机行骗,反而给地区经济造成更大的损失。本案的侦破给我们的政府和企业的引资者敲响了警钟,谨防假冒外商和投资人。(作者:建国 李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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