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广告牌出现骷髅影象吓路人(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36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前晚,李先生一家人出来散步,走到东四西大街时,孩子突然一声惊叫,原来是被路边一块广告牌上巨大的“骷髅”吓了一跳。 李先生描述,“骷髅”一手拿着香烟,旁边写着一行文字:吸引有害健康,NO SMO
昨晚8时许,这块巨型的广告牌又亮了起来,广告屏幕长约15米,高约5米,巨大的“骷髅”在夜里特别扎眼。 附近居民称,不经意间抬头看见,总有恐怖的感觉。居民说该广告只在晚上天黑以后才有。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这样的公益广告动机是好的,但不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公共场合不宜使用吓人的广告,特别是对孩子和老人会起到心理上的伤害作用,广告的制作者在创意时要考虑到社区居民的承受能力,不然广告看起来很醒目,但传播效果却不一定好。 东城工商分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告内容本身是带有公益性质的,不属于违法。但由于有市民反映,工商部门将到现场去查看一下,如果确实会引起居民反感,将建议修改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