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超龄”摩托还在继续“服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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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0:37 石狮日报 | |||||||||||
每月有千辆以上的摩托车“超龄”
市交警大队有关人士介绍:从购车办证登记表可见,前几年石狮每月有几百辆两轮摩托车“超龄”,近年每月的“超龄”摩托达千部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摩托车使用10年就可向当地交警部门申请延期使用3年,延期使用的3年中应每半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任何摩托车最长使用时间为13年,达到这一使用期的摩托车应强制报废。但据这位人士证实:石狮至今前来主动申请延期的摩托车几乎没有。 多数“超龄”车“改头换面”仍在跑 在湖东菜市场,经常可以见到一些载着猪肉、蔬菜的“改装机动三轮车”,这些机动车噪声很大,百米之外也觉尖锐刺耳,行驶时左右摇晃,安全性能很差。据交警部门称,这类机动车就是超期报废的两轮摩托车改装的。这此改装车又旧又破,并擅自加大了发动机马力,驾车人又全是“多拉快跑”之人,就是没与其他车相撞,也容易自酿祸事。 另一些“超龄”车转手后,有的还卖给了农村经济条件较差的人。因“超龄”车制动等性能都减弱不少,行驶在交通管理较为薄弱的镇村道上,发生事故的几率更大。据近两年的交通事故统计表明,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超龄”性能不好造成的。 交通事故不乏“超龄车”引发 石狮的街道本身不宽,而摩托车的增长速度相比其他城市都快。据悉,近两年交警大队每月都有1000多辆新购摩托车挂牌,每年则有1.2万辆新增摩托车加入到现有的“摩托大军”之中。可想而知,假如强制报废制度不能有效实施,石狮的城市道路就会出现“只进不出”的“肠梗阻”。有关人士分析说: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石狮的街道公路上将尽见摩托车,不仅行人寸步难行,而且车与车的“碰撞”也会大大增多。 车况好的到期也应强制报废 采访中发现,有一种特殊情况值得注意:一些上班族购车后每天行驶的里程很短,平时又注意保养,因而使用13年之后车况仍然较好。这类持车人错误地认为“车况好就可长期使用”。实际上,国家在制定有关报废法规时,已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对这类虽超期但车况保养较好的延长了三年使用期。 应该看到,我国这一法规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城市交通状况、车辆使用情况和购车者的经济承受力,同时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目前其他城市姑且不论,就是本省南安也已出台了“摩托车强制报废制度”。国外不少国家,更在十几年前就有效实施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法规”,并且早已得到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 “报废制”的实施已成当务之急 近年来,呼吁加强“机动车报废制度”实施力度的市民越来越多!有识之士认为:应该从意识上抓起!不少摩托车主认为“车是我的,只要能跑,为啥要报废”。 正是这一观念,造成了石狮的“超龄”摩托车越来越多。希望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摩托车使用者自觉养成“超过使用年限就应强制报废”的意识。市交警大队杨副大队长表示:交警大队将加大对“超龄摩托本”的强制报废力度,对于“超龄摩托”车发现一辆强制报废一辆,并同时没收驾驶员的“驾照”。首席记者罗和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