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扎两年又怀孕患者讨回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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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唐瑜易亚萍记者高冰洁)接受结扎手术两年后,居然又再次怀孕,为此,痛苦不堪的患者将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告上了法庭。6月2日,泸州市泸县法院判决泸县某妇幼保健院赔偿患者林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567元。 2003年5月18日,林某在泸县某妇幼保健院分娩后接受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两年后,林某突感小腹剧痛,经泸县医院诊断为宫外孕,腹腔内出血。闻听此言,林某惊呆了,明
对此,泸县某妇幼保健院称:以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行输卵管结扎手术后再孕是不能完全避免的,属于结扎手术并发症。林某在结扎两年后怀孕,不能排除其进行了输卵管再通手术的可能,医方手术行为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在施行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两年后竟宫外怀孕,是由于该妇幼保健院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