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地九年又反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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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21:3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换地后又反悔,近日,泗县农民谭号以县政府未查清事实情况、违反法定程序为第三人谭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5月26日,泗县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谭号与谭西系同村村民,平时两家关系较密切。1997年3月,为了集中土地便于耕种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号与谭西1997年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口头换地协议,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变化已经村组、村委会研究同意并备案。县政府在此基础上进行地籍调查、公告后为谭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许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