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用废旧塑料生产矿泉水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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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用新旧料混合生产矿泉水桶现场。 本报记者 古月 摄 本报热线66810555消息 (记者古月)“进口的废旧塑料可能含有多种有毒成分,国家对此有严格规定,不允许用废旧塑料生产食用器具。”8月2日上午,海口工商局执法人员
读者报料: 这家工厂令人生疑 最近,本报新闻热线连续接到读者报料,称在金盘开发区有一家企业,白天大门紧闭,晚上用车往外拉大桶装的水,工人们的神情可疑,怀疑这家企业在生产假矿泉水。本报热线组立刻安排记者进行暗访,发现该企业并没有生产矿泉水,而是在生产5加仑装的矿泉水桶。工人告诉记者,产品主要销往本省和广东。记者无意中发现,其使用的原料不是颗粒状,而是指甲盖般大小的片状塑料。记者问工人是什么东西?“是再生塑料和PC原料混在一起生产矿泉水桶。” 工商查处: 废旧塑料疑是进口 8月2日上午,记者随海口工商执法人员赶到这家工厂时,五六名工人正在生产矿泉水桶,有的往机器里添片状原料,有的在吹塑机前吹瓶。整个车间迷漫着塑料加温后散发出的异味,很刺鼻。 一名工人告诉执法人员,他们是按照一半对一半,和30%的旧料(指废旧塑料)加70%的新料,两种规格生产5加仑装的矿泉水桶。记者看到,工人们说的新料是结晶颗粒状,没有任何杂质。旧原料是片状,颜色呈浅蓝色。记者抓了一把,发现片状中有很多碎末。闻讯赶到现场的老板说,这些末是粉碎旧瓶时产生的。他告诉记者,尽管他们使用部分旧料,但这些旧料都是从上海购进,比海口市场上几千元一吨的旧料好多了。 执法人员发现其使用的旧料外包装上全部是外文,老板称他们是从上海购进,产品到底从哪里来不知道。执法人员感到事态严重,怀疑这些废旧原料是从国外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用废旧原料加工食用器具。执法人员决定,当场查封这批来路不明原料,并责令该厂立刻停产。 在生产车间,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一袋没有任何标志的口袋,里面是白色粉状物,窗户台上放着几个蓝色小塑料袋,里面同样装着蓝色粉状物,这些粉状物都无味。 工人说,这些是用来给塑料调色的食用化工原料。执法人员对其说法产生怀疑,决定将两种粉状物抽样送检,同时送检其生产的两种5加仑装矿泉水桶。 在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老板,在送检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准生产和销售其矿泉水桶。 明文规定: 废旧塑料不能生产食用器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员说,国家有明文规定,废旧塑料加工成碎片后,只能用于生产纺织企业拉丝或一些生产用具,不能用来生产矿泉水瓶、奶瓶等直接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食用器具,食用器具要百分之百用原始原料生产。废旧塑料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虽然经过高温加工,有害有毒物质依然存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