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不成反遭“毁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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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01 解放日报 | |||||||||
为减少额头皱纹,旅居日本的管女士回上海做了面部提紧手术,不料术后头顶不长头发,她将医院告进法院。昨天,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管女士自感额头皮肤开始松弛,皱纹也明显增多。2003年8月,她到本市一医院整形外科寻求帮助。主任医师程某建议她做面部提紧手术。同年9月,管女士接受了手术。
一个月后,管女士回到日本。刀口痊愈后,管女士发现两边发际到整个头顶的条状范围内不长头发,最宽处达3厘米;左眉部皮肤紧绷,眉毛不能随眼睛睁闭而上下运动。 去年2月,管女士专程回国找该医院交涉。她仔细查看医院提供的病史记录后发现,病史上记载的手术医生是曹某,不是主任医师程某。在此之前,管女士对此毫不知情。 经多次协商,医院最终同意为管女士植发,并支付一半费用。她不满意,起诉索赔10.5万余元。法院委托医学会对管女士的病情进行鉴定,结果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管女士“疤痕过宽、永久脱发”,但不构成医疗事故。 管女士认为,手术的确给自己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害,此外,为自己诊断病情、开住院单的是主任医师程某,做手术的却是曹某,医院有欺诈的嫌疑。医院则辩称,手术前已告知管女士可能产生的结果。事后,医院与管女士进行了协商,已尽到职责;至于手术换人,并未违反有关规定。 庭审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本报记者陆一波 本报实习生武文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