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两张牡丹贷记卡恶意透支 一女工被判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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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55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潘楚义 实习生方丽萍 熊思敏)青山区女工王某刷卡惹祸,恶意透支付出双倍代价。昨日从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现年45岁的王某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牡丹支行申请办理了两张牡丹贷记卡。2004年6月至8月,王某持两卡陆续透支1.18万余元。截至去年6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发卡银行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其家人已还清全部透支款项,可依法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