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竟在小区内出操、喊口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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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2:2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记者 程贤淑 实习生 金晓报道 “一二三!一二三!” 在小区居民楼里开的公司,竟然每天派出员工列队出操、跑步、高喊口号,搞得小区“热闹非凡”……如此怪事发生就在临近世纪公园的高档住宅小区大唐盛世花园里。在小区居民的举报下,近日,浦东工商部门取缔了那家天天喊口号的公司。
公司隐藏在居民家里 “在这个小区里,规划和收费都是中高档的,但由于管理上的原因,非法开公司的现象比比皆是。但凡有公司寄居的大楼,防盗门、电梯、楼道等设施损坏严重。”大唐盛世花园的居民告诉记者。 然而,当记者来到该小区,却很难发现住宅楼里的公司———这些公司大门口不挂铭牌、不做广告,十分隐蔽。 有居民向记者反映:“我家楼下就有人开公司。”这位居民说,前段时间一家深藏在小区内的公司,甚至天天派出一支“娘子军”在小区内“操练”。该小区保安部的工作人员说:“那时候每天下午一点到两点,那家公司就有七八个女孩子在小区里一边跑步,一边高喊‘一二三!’。” 住在该小区的陈大妈告诉记者:“下午一两点钟刚好是我们睡午觉的时间,这个时候正是小区最安静的时候,她们却高声喊着口号,吵得我们根本没法睡。” 注册经营分身难管理 小区物业上海盛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世纪公园地段好,很适合开公司,附近写字楼资源不足,租金又高,而住宅区却很集中,客观上造成小区里开公司的现象较多。业主将房子出租给公司办公,虽然是违规的,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而且这些公司往往在其他地方合法注册,使工商部门也难以管理。甚至有时候业主将房子租出去,我们都不知道。” 法律规定禁止“居改非” 据了解,目前本市类似的住宅小区里“开公司”现象不在少数。对此市人大代表丁光宏曾作过一次详细的调查,调查显示本市在居民区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有些公司注册地虽然不在居民区,但为了种种目的却把仓库、销售部、研发部、办事处甚至加工厂放在居民区。有的企业主将公司注册在郊区,在市区买几套商品房一面生产经营一面投资房产。这种情况具有较大隐蔽性,工商部门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 二是有些市民借便民服务为名开设各种商店、诊所、修理点等,如一些家电修理店。 2005年11月1日出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明确规定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指出,当业主、使用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