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醉了还让他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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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0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双双被撞死都要负责任 本报讯(记者 陈毅彬 通讯员 李强)朋友酒后驾驶摩托车,他没有劝阻,反而坐在车上当起乘客,结果两人同时丧命。双方家属反目成仇,他们的官司近日在同安法院审结。
今年2月27日晚11时30分许,酒后的蔡某骑摩托车载着左某等人由同安城南亚美皮件公司大门右侧路口横过324国道,与一货车相撞,蔡某和左某被撞死。交警认定,蔡某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的两轮摩托车时超员载客,应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戴某负次要责任。 蔡某与左某的死亡使两家人陷入悲痛,蔡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从此失去了父亲。 两家人为事故损害赔偿闹起纠纷。左某的家人认为,左某的死亡是由蔡某与戴某共同引起的,因此要求他们赔偿近2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3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 法院认为,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应当知道蔡某酒后驾车且超员载客的情况下,不仅不加以劝阻,反而继续乘坐,其自身存在过失,因此应承担事故责任的10%。而蔡某和戴某则分负60%和30%的责任。最终,同安法院判处蔡某的家人赔偿左某家人128420.1元,戴某则须赔偿53960元。(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