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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向偷拍者索赔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41 新京报

  称自己是受害者,此前其公交车骂人被偷拍后上网

  

“巴士阿叔”向偷拍者索赔300万

  截频图显示“巴士阿叔”正在责问同车男子“你为何挑衅我?”

  本报综合报道 “巴士阿叔”陈乙东狂闹“四眼仔”的过程被手机偷拍放到网上后,轰动全香港。然而,陈乙东却认为自己是偷拍的受害者,准备入禀法院,向当日持手机拍摄的男子索偿300万元。28日,陈乙东携带起诉书赴香港高院,只是不知持手机偷拍青年的地址,未知如何送达诉状。

  陈乙东表示,男子将偷拍片段上载到网上,带来连锁影响,他虽然一度获“扒王之王”的称号,但在工作期间遭到殴打,亦因为工作而被扣60元,女友后来与他分手,因此要向偷拍男子索偿。

  至于索偿项目,包括被打的损失150万元、精神赔偿100万元、女朋友分手的损失50万元。

  陈乙东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唤起公众对偷拍行为的关注,同时声讨杂志偷拍艺人。

  ■新闻回放

  6分钟骂人视频轰动全香港

  今年5月1日晚,在一辆由佐敦开往元朗的公交巴士上,因不满前排中年男子(后来被称为“巴士阿叔”)手机通话声音过大,乘车男子Elvis轻拍对方肩膀,示意他小声点。谁知道这一拍惹来大麻烦。阿叔反应激烈,粗言秽语高声斥骂少年6分多钟。同车乘客Jon用手机暗中拍下骂人经过,并将其放在网上,一个月浏览量超过700万次,并引发粗口过滤版、卡拉OK版、Remix版、Rap版等50多种再加工版本。

  影片中,巴士阿叔跪在座椅上,高声粗口,并配以大幅度手势。他说:“你有压力,我有压力,你做乜挑衅我呀?(粤语,意为你为什么挑衅我呢?)”经再三高声要求,Elvis道歉,并指事件已解决;但阿叔又要求握手,遭拒后再次斥骂:“未解决!未解决!未解决!!”Elvis只好再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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