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殴打警察妨害公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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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4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朋友强闯收费站被拦,张涛和刘扬为“解救”朋友,殴打执行公务的警察。8月28日,二人分别被綦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5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张涛和刘扬系綦江县古南镇无业人员。2006年4月10日晚9时50分,张涛、刘扬得知朋友熊某骑摩托车强闯桥河收费站被拦下后,即与陈刚(另处)等人搭乘一辆出租车赶到桥河收费站。下车后,张涛即上前卡住正在调查处理此事的桥河派出所民警吴
吴某打电话请求警力增援,张涛又将吴的手机打落在地。与吴共同出警的协警翁某见状上前制止,也被张涛、刘扬、陈刚围攻殴打。刘扬还摸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一把,将翁多处刺伤。 法院认为,张涛、刘扬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涛曾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通讯员杜云发)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