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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打官司 交管局里长设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上午,三名身着黑色法官袍的法官走进了市交管局事故处的一间小法庭,他们是来审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案的。据了解,这是市交管局事故处与金牛区法院设立的一个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巡回法庭。凡交警调解无效或者拒绝交警调解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可在事故处这个巡回法庭直接立案,其中部分案件可直接在此开庭审理。据称
,此举在全市尚属首次。

  第一案

  两车相撞 伤者向死者亲属索赔20万

  上午9时过,市交管局事故处一楼一间挂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庭”牌子的小法庭开了门。法庭内,国徽、审判席、书记位、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一应俱全,庄严而肃穆。9时30分,三名金牛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以及原告、被告及双方代理人相继走进了小法庭。

  小法庭的大门敞开着,正对着一楼中庭的休息处,庭审开始不一会儿,便吸引了六七名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群众进来旁听。

  家住静居寺路的王胜在法庭上称,2004年12月17日他开着自己的五菱车在西芯大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当他行驶到黄家钓鱼庄门口时,对面一辆奥拓车突然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与他迎头撞上。事故造成他身上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一处8级伤残,一处10级伤残。而驾驶奥拓车的袁泽文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管部门认定,死者袁泽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王胜将肇事司机袁泽文的妻子、也是奥拓车车主的黄萍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20余万元。由于袁泽文的遗产由家中多位亲属继承,因而此案起诉到法院后,王胜又追加了三名被告。

  经过几小时庭审,由于被追加的三名被告人没有到庭,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意义

  方便群众 宣传交通知识

  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王友才告诉记者,部分交通事故因当事双方拒绝民警调解,或者调解失败而最终走上诉讼这条路。但许多群众对事故处理程序、诉讼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都非常陌生,出于方便办事群众,以及让更多事故当事人通过旁听了解这些知识、降低当事人的事故处理成本等角度考虑,市交管局主动联系了金牛区法院。金牛法院对此非常重视,并很快在此设立了一个交通事故巡回庭。

  金牛法院副院长谭洪奎称,每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死的死伤的伤,财产、人身都受到了伤害,维权很艰难。将法庭设在事故处,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也有利于交警部门对事故处理及时提供法律支持。

  谭洪奎补充说,虽然可以现场立案,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在这个巡回法庭审理,法院会选择一些教育意义大、影响大的案子到事故处开庭审理。

  据了解,昨日上午在该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是在金牛法院立的案,而不是在事故处现场立的案。

  事故处副处长王友才告诉记者,这个巡回法庭才刚刚起步,许多程序还需在摸索中进一步完善。

  吴羡 刘萍 记者 张煜 杜雯

  (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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