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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救助”事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28 千华网

  近日,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本报近日刊登的《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居民如何办理、到哪去办理救助。

  就此问题,记者与市民政局低保处取得联系。据介绍,《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共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八项内容,如果是关于困难子女上学等问题的,可以到教育局的相关部门办理;如果是涉及医疗救助的则要到卫生部门去办理救助。总之,
我市城乡群众如果符合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到所涉及的单位咨询、办理具体救助事宜,相关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记者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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