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恶“的哥”竟敢强奸乘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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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3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曾因入室盗窃被判死缓,坐了16年牢后重获自由的他,本应好好珍惜生活。可他却不思悔改,竟然利用开出租车,干起了强奸、抢劫女乘客的勾当。昨天,涉嫌强奸、抢劫犯罪的陈某被瓯海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现年41岁的陈某拥有大专学历,是瑞安市塘下镇人。1987年他因入室盗窃被温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后经数次减刑,于2003年1月释放。出狱后,陈某娶妻生子,并于去年3
今年7月19日凌晨1时许,陈某驾出租车到瑞安塘下路口时,载上了前往温州市区的女乘客许某。当车途经瓯海区丽岙镇林山村路口时,陈某心生邪念,故意将车拐至林山采石场附近的一条偏僻小路上,然后用言语威胁、手掐脖子等手段,在车后座对被害人许某实施了强奸。之后,陈某还抢走许某的一只手机和200余元现金。 7月24日凌晨1时许,陈某驾车到温州化工市场时,载上了前往瓯海区仙岩镇的女乘客余某。当车途经丽岙镇林山村路口时,陈某又将车拐进林山采石场的偏僻小路,向余某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陈某便将车开到林山村加油站旁的治安岗亭前,采用同样的手段在车后座对余某实施了强奸,而后抢走余某的数百元现金。 当晚8时许,被害人余某在其暂住处附近的一汽车修理店,发现了正在换轮胎的陈某,当即告知其丈夫并报警。作恶多端的陈某被余某的丈夫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吴智勇潘伊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