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锁工爬窗开门坠楼身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54 乌鲁木齐晚报 | |||||||||
谁提出爬窗建议成为事故争论焦点 家属欲诉诸法律讨说法 一位修锁工帮客户开锁未果,在沿绳索从楼顶准备下到客户家中时发生意外坠楼身亡。29日,修锁工阿明(化名)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事发近一周后,雇主从未与他们联系过,他们已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阿明讨要说法。
据昌吉市警方调查笔录显示:8月22日上午,家住昌吉市北京南路某小区1单元401室的骆先生因家中门锁打不开,便打电话找来了某开锁公司修锁工阿明帮其开锁。在阿明用各种工具开锁未果后,欲沿绳索从楼顶下到骆先生家中,在此过程中,阿明坠楼身亡。 但事后,究竟是谁提出了攀绳爬窗的建议成了事故争论的焦点。 “他在我家里住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工具箱里有绳子,也从没听他说过有这样的事情”, 阿明的伯母说;阿明的师傅张强也表示:“我们从不主张在技术开锁不能解决的情况下选择攀绳爬窗。” 阿明所挂靠的天之缘家政服务中心经理张国庆也说:“他和我们签约前专门为这事聊过,因为我见过其他锁匠爬过窗户。但他当时回答,‘我们是搞技术的,不是爬窗户的’。” 但雇主骆先生的岳父郭先生告诉记者,阿明搞了十几分钟没打开房门,便让他找根绳子,说从楼上下到4楼翻窗进去,从里面把锁卸下来修。 29日,阿明的这位亲属告诉记者,事发后骆先生从未与他们联系过。他说对于谁该为阿明的死亡负责,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立心说,雇主将视具体情况承担不同程度的意外事故责任,参与此事的人也须承担不同程度的连带责任。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王燕如 刘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