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理辞职遭老板报复引发血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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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1:30 今晚报 | |||||||||||
2005年11月23日下午,东丽区某单位的停车场内,楚某及其司机被9名壮汉连人带车一并强行带走。当车在开往西青区途中,歹徒将楚某挟持到另外一辆车上,让司机独自开车回来。15:30,楚某女友罗某的手机突然响起,歹徒带有较浓的东北口音,要求罗某在17时之前准备出5万元赎金。通话中,歹徒一再威胁罗某不得报警,否则就杀掉楚某。罗某听后心
15:50,就在罗某还在警方提示下仔细回忆整个事情的各处细节时,手机再次响起。电话中,歹徒用凶狠的语气告诉罗某不必准备钱了,但如果她不马上赶到西青区某医院的话,恐怕就再也见不到楚某了。放下电话,罗某顿时脑中一片空白,几乎瘫软在地。 疑犯医院望风 当场被擒落网 民警护送着罗某赶到医院时,楚某已经被送进手术室抢救。手术室外,民警发现一个男子在距离手术室不远的地方来回徘徊张望,看样子十分关心楚某的安危。但是,该男子一见到民警就又马上回避,神色紧张,意欲离开医院。该男子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猜测该男子可能与犯罪嫌疑人有所关联。就在民警上前准备问话之际,该男子突然拔腿就跑。在场民警马上出手,在追出50米后将该男子抓获。通过当场审查,民警得知此人名叫李某(男,34岁),黑龙江省人,是参与此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据李某供述,共有9人参与了这次作案,他们是受某独资公司老板张某的指使,特地来天津教训楚某的。李某还交代,他和另外一名参与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都是该公司青岛分公司的职员,而事情的起因是楚某的一封辞职信。 辞职惹祸上身 招致老板报复 原来不久前,作为某独资公司天津分公司某部门经理的楚某曾向总公司老板张某请辞,理由是他有意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寻求更大的发展。虽然张某当时答应了,可事后总觉得心有不甘,因为楚某在此前曾提出加薪请求但遭到婉拒,所以,张某认为这次是楚某有意和他作对,故而决定找人好好“教训”一下楚某。于是,张某从青岛分公司找到李某、王某这对表兄弟,授意其二人找机会“教训教训”楚某。李、王二人受命后开始着手准备。王某先在青岛纠集两名老乡冯某、郑某,随后又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外号叫“老九”的天津籍男子,并邀请“老九”一同参与此事。 随后几人开始分头准备。王某在将藏身地点、作案路线等情况落实后,利用假的身份证在西青区租了一辆华利面包车,作为作案车辆。“老九”则在天津本地搜罗来4名既可靠又“能干”的兄弟。等准备工作一切落实之后,几人开始着手实施。 2005年11月23日上午,王某通知在西青区某仓库等候的李某等人当天行动。“老九”按约定带着手下4名精挑细选的“弟兄”来到某仓库会合。下午,王某等9人冲进位于东丽区楚某所在公司的停车场,将楚某连同司机以及汽车一并强行带走。中途,王某等人将司机和汽车放回。而后,众人将楚某带至西青区某仓库。在仓库里,王某等9人按照张某的意思先是对楚某一顿拳打脚踢。事毕,王某觉得虽然张某曾答应在事后会给他一些“辛苦费”,但钱数十分有限,加之现在参与此事的人手又多,分到大家手里的钱就更少了,于是便打起了楚某的主意。 随后,王某打电话给楚某的女友罗某,要罗某马上准备5万元赎金,至于如何交付则另行通知。而后,因害怕被人发现,王某等人转换藏身地点,又将楚某带至西青区某饭店的一个雅间里。在雅间内,王某喝了些酒。在与楚某对话过程中,因楚某出口顶撞,王某恼羞成怒,遂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楚某后背、大腿等部位刺伤。瞬时,楚某的伤口大量出血,不一会儿便出现晕厥现象。王某等人害怕真的闹出人命不好收场,这才将楚某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让李某留在医院看着,不想却因此暴露了行踪。李某还向警方交代了有关其表哥王某的具体情况,但对于其他团伙成员的情况却不是很了解。 妄图故布疑阵 迷惑警方视线 通过李某的交代,民警认为王某是此案的具体谋划者和实施者,只有先将王某抓捕归案,才可更进一步将整个团伙一网打尽。随后,民警来到作案的两个现场西青区某饭店和某仓库进行勘查。但在现场,民警只发现了一些残留的血迹,其他一无所获。在随后的侦查工作中,民警发现张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一直与王某保持电话联系,后在得知楚某因伤被送进医院抢救之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当即收拾行装潜逃了。 就在侦破工作全面开展之际,民警发现王某的户籍地悄悄发生了变化。原来,潜逃回家的王某在第一时间内,就将户口从黑龙江老家迁至内蒙古某地的亲戚家,想以“原籍查无此人”的虚假信息隐藏行踪。但王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警方早已通过网络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王某迁户口的情况,并一路追踪至内蒙古。不料,狡猾的王某在户口落在内蒙古的第二天就离开了,这是王某为了迷惑警方而释放的又一枚烟幕弹。 办案民警回津后迅速将王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并向王某户籍地及可能落脚地的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同时深入王某家乡,对其亲属进行劝导,希望敦促其投案自首。 但是,案件的侦破却迟迟没有进展,转眼已是2006年8月28日。在这一天,吉林省白城市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经过网上对比,确认其就是外逃已久的王某,随后将其抓获。9月1日,王某被公安东丽分局刑侦六大队民警押解回津。王某在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同时,还向民警提供了冯某、郑某以及“老九”的情况。 现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已被判刑。对于其他几名在逃人员,警方仍在全力抓捕之中。 本报记者尹娜 通讯员李清琳 张伟 袁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