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收养女儿”数千元买来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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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8:15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 | |||||||||
摊开报纸上看新闻,同时看到的广告也不少,什么百万富翁征婚,什么一月之内暴富,这样的广告多的是。菏泽一位李大妈在一家《法治周报》上也看到了一则广告——“重金收养女儿”, 李大妈觉着自己年纪大了,就想在家看个小孩,这广告不正合心意嘛。 广告上说,孩子6个月大,孩子母亲要出国深造,特寻好心人收养孩子,并汇给18万元的抚养费,另外在广告的上方还打着:大连“民政公办”隶属大连专业婚姻机构,重合同
菏泽市民 李大妈:980元汇过去以后,他又让我给张律师打电话,张律师又叫我给他汇过去2000元钱的律师费。 李大妈说后来她又汇了5000元的法律公证费,一共汇了7980块钱,这下该让见孩子了吧,可是万万没想到,还有5000块钱的个人所得税等着李大妈汇呢,可这时李大妈没钱了,问对方怎么办,对方说那就算你自动放弃。当然李大妈已经汇了这么多钱,肯定是不能自动放弃,于是李大妈就跟女儿借钱,李大妈的女儿一听,接着第一反应就是——妈妈上当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大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说,这些全是假的,什么婚骗,抽奖中奖,重金收养孩子,全是假的。(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 李珍 菏泽台 魏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