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操作还需熟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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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郁潇亮通讯员孙国富报道昨天是《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在本市首日试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有快撤的意识和行为,但是当事人之间对于赔偿具体操作事宜还不够明确。为此,交警提醒驾驶员,快撤自行处理的记录书,可以直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领取,也能在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下载或向执勤民警、他车求助取得。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该记录下对方的车牌号,以防止对方逃逸。
上午9时20分,在徐家汇路鲁班路口西侧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福特小客车与另一辆小客车分别驶来,原来两车在南北高架徐家汇路下匝道时发生了追尾事故。两位司机都意识到要尽快撤离现场,避免对道路的堵塞,但是对于驾驶员之间确定的责任与否或者责任大小还是心存疑虑。随后,执勤民警拿出记录书,现场讲解处理步骤。 交警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当事驾驶员对轻微交通事故的自撤意识,并熟知整个操作流程,最终达到当事驾驶员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对此类交通事故“自行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