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屁股顶翻摩托牵牛人赔两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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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0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一辆摩托车与一头老黄牛狭路相逢,摩托车司机一轰油门,老牛“发怒”,一屁股把摩托车顶下山沟。10月30日,云阳县法院判决牛主人赔偿摩托车司机2000多元医药费。 据了解,王承友、谭继笔、张邦兴三人都是云阳县云峰乡人,合伙贩牛有几年了。按照分工,王承友负责饲养和管理牛。去年7月18日,他们又买进一头黄牛,让王承友牵回。
王承友牵着牛走在该县耀灵乡的公路上时,李帮海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王承友便将牛牵到公路边,准备让车先过。然而,当摩托车与牛并行时,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声让牛受惊,只见黄牛的屁股突然朝摩托车撞去,将李帮海连人带车撞下一丈多深的河沟。 可怜的李帮海左手摔断,身上也被跌得青一块紫一块,心爱的摩托车也被摔坏了。李帮海回家养好伤后,把王承友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云阳县法院经过发传票,王承友未到法院参加庭审,法院遂进行缺席审理。主审法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后,云阳县法院判决王承友赔偿李帮海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100余元。 (记者 易守华 通讯员 李保均)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