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提出上诉 再狡辩杀人动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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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5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安康讯 (实习记者 吴琛 通讯员 张涛)10月31日上午,“杀人恶魔”邱兴华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提起上诉。 上诉针对判决书中所列“邱兴华无端怀疑殿内住持熊万成调戏其妻”一项,邱兴华提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他表示:“他们的丑陋行为是我亲眼所见,如果我妻没有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我能在回家的途中于铁瓦殿山下毒打她吗?我没有照相机,无法取证,我若当场
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重大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基于此,邱兴华此次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于此后在安康进行二审公开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