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违法广告被禁发布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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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市工商局昨天发布2006年第4号违法广告公告,责令多次违法的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洗斑膜力祛斑液等三个商品,从今年11月1日起在本市大众传媒上停止发布广告三个月。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监测发现,上述三则广告多次违法,且屡罚屡犯,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三精明目蒺藜丸(药品)广告的内容超出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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