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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下午四点半问题”愁煞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50 汉网

  孩子减负了,放学时间比家长下班早1—2小时,曾经的“托管”服务几乎没有了,部分学校悄悄推出的“日托”服务价格又偏高——

  小学“下午四点半问题”愁煞家长

  记者 胡孙华

   昨日起,我市各小学开始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下午3时40分放学,小学高年级4时30分放学。对于不少家长来说,这意味着自己上班“开小差”的时间又要提前10—20分钟。

  在位于前进五路的江汉区红领巾学校,昨日下午3时刚过,就有不少家长守在校门口接孩子,其中有爹爹、婆婆,还有不少年轻的家长。老人们聚在一起闲聊,而年轻的家长几乎都是满脸焦急。

  下课铃响罢,家长们陆续把孩子接走。站在校门口最前面的一位家长不断地向校园里张望,且不停地看表:“怎么还不出来?”她告诉记者,她是从单位溜出来的,接完儿子后还要赶回单位继续上班。

  终于,她高高地抬起手臂招呼孩子,嘴里催促着:“在这里,快点!快点!每次就你最慢!”接了孩子,她拦乘一辆出租车离去。

  每天下午,各小学的校门口几乎都上演着同样的一幕。有家长说,单位管得不严,可以溜出来;有的说,只要说是接孩子,领导一般也能体谅;有的不得不偷偷摸摸;有的则是夫妻俩轮流“早退”。

  “孩子放学这么早,我们又没有老人在身边,有什么办法?孩子能晚点放学该多好。”孩子放学比家长下班早1—2小时,已成为许多小学生家长的烦恼。

  小学生下午4时30分放学是教育主管部门自上而下的规定。省、市教育部门一份文件硬性规定:小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不得迟于下午4时50分,冬(春)季不得迟于下午4时30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种规定是符合儿童教育规律的,是为了防止学校在放学后补课,是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对此规定的初衷和意义,不少年轻的家长表示理解和赞同。一位家长说,以前孩子天黑才从学校回家,成天看不到他笑;孩子整天在学校呆着,确实不好。

  孩子放学早了,家长却没时间接孩子。这个问题该如何面对?

  两三年前,这个问题并不明显。因为学校能为小学生提供一种叫“托管”的服务。放学后,学校把没家长接的孩子集中起来,组织他们活动或留在教室做作业。家长们每月只需交8元钱托管费,就可安心上完班再去接孩子,还不用回家后催促和辅导孩子做作业。

  眼下,学校这种“托管”服务几乎没有了。随着“一费制”、“治理乱收费”等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的施行,“托管”服务不再列入学校正规收费项目。同时,部分学校利用“托管”时间给学生补课,遭到社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批评。而且,不少学校也认为“一个月8元钱太少”。于是,学校干脆不再提供“托管”服务。

  但是,很多家长仍有这种需求。不少小学开始推出一种叫“日托”的服务:家长早晨上班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下午下班后再将孩子接回去,中午孩子吃饭和午休均由学校安排。当然,这种服务价格比较贵,最高每月480元。而且,这种“日托”服务因缺乏政策支持,学校只能悄悄地、小规模地开设,有需求的家长并不一定都能享受到;另外,还有一个家长能否负担得起的问题。

  目前似乎只有两种选择摆在家长们面前:要么按时把孩子接回家,要么有能力让孩子“日托”。

  真的只有这两种选择吗?

  市教育局一份关于学生作息时间的文件特别提到:学生放学后,学校应开放图书室、微机室、活动室等功能教室和文体活动场馆,为不能及时回家的学生提供活动场所;老师也应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

  实际上,很多学校对这条规定执行得并不好,甚至没有执行。当然,学校也有“苦衷”:现在的孩子好动,在学校玩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老师们又要批改作业,又要备课,从早到晚哪有那么多精力?又要老师加班,又不能给老师发加班费,谁愿意……

  不管怎么说,问题已经摆在眼前,总要有一个解决的办法。谁是“解铃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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