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保安飞刀误夺人命 检察院建议严查管制刀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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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1:20 国际在线 | |||||||||
郑东新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的保安何某,拿着钢管刀鞘作下劈动作时,刀鞘内的刀飞出,插入8米外一名工作人员的脖子里,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昨天,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何某作出批捕决定,并向学院和保安部门下发检察建议,建议他们严查工作人员手中的管制刀具。 高新区检察院查明,10月8日夜,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岁的保安何某,拿着朋友的管
负责办理此案的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俊华称,这起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里面含有必然因素。作为保安人员,更应该知道不该玩管制刀具,学校负责安全的科室,也应该经常对相关保安人员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管理。校方和保安部门对此事都有管理不严的相关责任。检察院已向两个单位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校方和保安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定对下属认真管理,发现他们持有管制刀具立即没收,并对相关违规持有管制刀具的人员严肃处理。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