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宣传广告 状告“北大血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16 法制晚报 | |||||||||
照片上宣传广告 状告“北大血康” 一人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 本报讯(记者 李奎)钟女士称自己的照片被擅自登在了保健品“北大血康”广告上,而且还被虚构为“医学专家”,遂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诉至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内审理此案。 据钟女士说,“北大血康”系列保健产品是由北京诺尔世纪生物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共同研制、生产、销售。2004年12月,她发现该保健品宣传广告中擅自使用其照片和姓名,并称“参与北大血康科研工作3年”,还以问答方式编造了诸多宣传“北大血康”疗效、顾客服用满意度的虚假事实。 钟女士起诉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北大血康”还涉嫌假冒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心血管研究所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北大医学部法律顾问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从未研制和开发过这样的保健品,并为此专门作出公开声明。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北京诺尔世纪生物公司的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