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背后拧胳膊 同事右肩肌腱断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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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18 法制晚报 | |||||||||
开玩笑背后拧胳膊 同事右肩肌腱断裂 单位职工证言及医院就诊材料作证 当事人被判赔偿损失近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付中)出于开玩笑的目的,张先生在同事陈女士背后拧了对方胳臂一下,不料却因用力过猛将对方肌腱撕裂,构成九级伤残。日前,朝阳法院判决张先生应赔偿
张先生和陈女士均是北京某集团职工。 2004年8月,张先生和陈女士参加了一次单位组织的远郊登山活动。在旅游过程中休息时,张先生出于开玩笑的目的,悄悄站在陈女士身边,突然将其右臂向后拧了一下。因张先生当时用力过猛,陈女士当时就觉得疼痛难忍。 回到市区,陈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右肩肌腱断裂。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陈女士四处就医,但均未见好。 去年5月,陈女士接受了手术治疗,住院83天,而后又进行了康复治疗。经过法医鉴定所评定,陈女士的伤势构成九级伤残。 为此,陈女士将同事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在法庭上,张先生感到自己很冤枉,称自己当时只是“捏”了对方一下,不可能造成这么重的伤害,因此不同意赔偿。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事发后,北京某集团其他职工作出的证言以及医院就诊材料可以证实,陈女士的肩伤确系张先生的行为所致。因此,张先生理应对此作出赔偿。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