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匪”抢劫后留下手机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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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荣文平记者罗暄)抢劫后逞威风,狂妄的匪徒居然给受害人“承诺”:有事找他帮忙,还留下自己手机号联系。近日,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贡井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红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34岁的自贡人周红游手好闲,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3个月。2005年12月6日,他为了筹集毒资,伙同他人在贡井区马吃水转盘处,以搭车为由,强行搭乘周某某驾驶的川B516×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抢劫后,周红还狂妄地告诉周某某,他在社会上“神通广大”,今后周某某有事可以找他“摆平”。周红还“耿直”地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事后,周某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警方就将周红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