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恶狗“把守”楼道居民进出两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4:20 深圳特区报

  恶狗“把守”楼道居民进出两难

  事发南山麒麟新村,居民保安公安城管多方出动将此狗制服,狗主人将接受相应处罚

  报料人:王先生

  报料内容:恶狗“把守”楼道

  报料奖:150元

  本报记者何泳文/图

  “在我们家门口,有一条气势汹汹的恶狗在楼道狂吠乱窜,让一部分居民有家难回,另一部分居民不敢出门。”昨天上午,南山麒麟新村的居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记者接报后立刻赶到现场采访。据悉,从早上8时30分开始,居民和保安、公安、城管人员接力捉狗,上午10时30分,城管人员终于把狗逮住,给不在家的狗主人留下一份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然后把狗押上执法车带走暂扣,围观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居民保安捉狗不成被吓跑

  昨天早上,家住南山麒麟新村七楼的王先生起了个大早,为在南山实验学校读三年级的孩子做一些准备工作,因为当天孩子要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秋游。早上8时15分,王先生把孩子送出门。刚踏出家门,一条黄狗扑过来,一口咬住孩子的裤腿。“当时吓得孩子哇哇大哭,这黄狗倒好,得意洋洋地在摇头摆尾。”王先生说,当时他也吓得一身冷汗,拉着孩子飞快地逃跑,跑过楼道楼梯,只听见黄狗好像示威似地在后面汪汪乱叫。

  8时30分,王先生把孩子送走后,找来了两名小区的保安员,上楼捉狗,想把它赶走后回家。到了七楼,看到黄狗仍神气活现地在楼道乱窜拉屎,看到有人过来,它就大声狂吠,两只眼睛发出凶狠的绿光。看到这个情景,王先生和保安员观察了好久,才觉得这条狗虽个头不大,只有约5公斤重,但实在不好对付。

  保安只好跑下楼找防身的工具,不久找了一根一米五长的棍子,想用棍子把它赶跑。王先生和拿着长棍的保安员小心地靠近狗,这一举动把狗惹火了,上蹿下跳直冲过来,吓得王先生一口气跑下楼,到了5楼才停下来,而保安则吓得跑上了8楼。

  城管出动套狗网将狗逮住

  折腾了好久,也有居民来帮忙,但由于这条狗气焰太嚣张,大家无计可施。这时有居民想出门,也有部分早出去的居民想回家。居民陶小姐说黄狗在她家门口拉了4堆粪便,但得知在7楼楼道附近狗还在乱窜乱吠后,她和别的居民一样都不敢出去,都打电话找管理处的保安。

  保安这时只得打电话找“110”求助,9时10分来了两名警察。警察手上没有捉狗的工具,看到这条非同一般的看家恶狗也无从下手。在现场,警察拨打了城管部门的电话,要求增援。

  南头执法队的执法人员钟卫强、王运刚和4名保安员赶来了,看到黄狗实在凶悍,赤手空拳难以对付。接着,又派人回去迅速拿来了专门的捕狗工具套狗网。城管人员拿着套狗网追狗,约5分钟狗只落网。

  得知有执法人员来捉狗,约有30多名居民前来围观,看到狗被押上执法车,大家都说“大快人心”。他们反映:小区内有一些居民养狗,但总是不注意看管让其随意走动,给邻居带来不少困扰。

  狗户外活动没人带属违法

  城管人员临走前,由于狗主人不在家,就给管理处工作人员留下一份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管理处转交给狗主人。上面的内容是:狗在麒麟新村D栋随意排泄粪便,在户外活动没有成年人带领,违反了《深圳市养犬条例》第26条规定,要求狗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11月11日傍晚6时前,到南山执法部门处理。

  记者为此事咨询了深圳瀚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朝晖。他说,《深圳市养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遵守下列规定: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违反这些规定,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另据有关条例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图为只要有人过来,黄狗就在楼道里狂叫。

  图为城管人员开出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