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给业主停水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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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栾磊)没有及时交纳水费,物业公司就可以给业主停水吗?近日,黄岛一业主将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黄岛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给业主恢复供水。 青岛市开发区某购物中心是由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2003年11月13日,物业公司以购物中心拒交二次供水费为由,停止给购物中心供水。2003年12月5日,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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