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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用炸药施工震裂民房 一家三口外出租房17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48 广西新闻网

  工地用炸药施工震裂民房,致使一家三口外出租房17个月

  “还”一套新房给当事居民费周折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陆川讯 (记者梁贵)至今年11月,陆川县居民尹洪新一家三口已经离开自己的房子,在出租屋里度过了17个月。此前,他们的房子成了危房,有关部门
认定是一工地施工不当造成的,调解要求施工方负责回建被损房屋。然而因为双方一直协调不下,回建新房施工工作直到11月初才开始进行。

  11月4日中午,尹洪新在他目前居住的出租屋向记者回忆说,去年5月15日中午,他正在家里休息,突然被一阵震动吓醒,出门看时,发现是隔壁的工地上,有人正用炸药施工。此时,他的家人全都被爆炸声吓着了,而房子的墙壁也出现了几道手指粗的裂缝。房子出现问题后,他认为这是工地不当施工造成的,但工地的开发商陆川县百货公司,与施工方陆川县集发建筑安装公司均不认同。于是经协商请来了检测部门,最后的检测结果支持了他的观点。而他一家在去年6月搬出了旧房,以200元的月租,住进了出租屋。

  尹洪新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经过陆川县建设局的调解,他与两公司先后签署了调解意见书。按要求,两公司必须拆除危房重建新房,并且承担全部费用。此外在重建房屋可入住前,两公司还需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他支付每月200元的租房费。然而,随后的日子里双方的意见发生了多次分歧,连旧房子都没有完全拆除,更别提新房子何时建好。此外,调解书里要求的租房费,17个月来对方只支付了1000元钱。对此,尹洪新相当不满,他对记者说:“17个月来,对方一直没按要求建好损坏的房子,我们一家也就无家可归。”

  4日下午,记者在尹洪新的旧居处看见,房屋只拆去了瓦面,主体仍未拆除,而一些工人已在房屋旁边忙着施工。陆川县集发建筑安装公司副经理陈国荣向记者解释说,之所以17个月没能建好房屋,并非他们有意拖延,而是因为双方直到今年10月30日,才就回建房子使用的材料达成协议。此外,因为尹洪新原来的房子属于泥砖结构,他们打算按原样建回去,寻找回建所需的泥砖也费去了不少时间,不过最后还是打算用水泥砖来建房子,而不需要尹洪新多补钱。

  陆川县百货公司经理陈淑斌对记者说,其实他到目前也没有心服口服地认这笔账。他介绍说,当时他们固然施工不当,但尹洪新的房子是1953年建的泥砖结构房子,到2005年出问题时已过了民房50年的使用期限,即使没有外来因素也应是危房了。尽管如此,百货公司还是决定与集发建筑公司一起,为尹建好与原房子结构相同的房子。编辑:杨东作者: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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