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20米电缆被判入狱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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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1: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通讯员黄福建)一名湖南男子趁夜深盗窃路灯电缆20米,造成路灯不能正常使用。日前,汉滨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今年5月8日凌晨4时许,湖南省怀化市一位名叫王承刚的木工,窜至安康市江北大道,乘夜深四周无人之机,用准备好的虎头钳和刀片,盗割滨江大道东侧护堤墙边上的路灯照明电缆线约20米。造成滨江大道东侧路灯不能正常使用,被盗割电缆线经鉴定价值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承刚盗割照明电缆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为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私财产不受侵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