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0·31”矿难遇难矿工赔偿金额初步确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8:0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兰州11月5日电(记者王衡)甘肃省“10·31”矿难中29名遇难矿工的一次性赔偿数额初步确定,甘肃省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遇难矿工48个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赔付,每名遇难矿工家属将先期获得6.1万元。 靖远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德军说,公司对矿难中遇难矿工的赔偿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赔偿标准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分为一次性费用和经常性费用,6.1万元只是
据李德军介绍,19名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治疗,需等到伤愈后,根据伤情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10月31日,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19人受伤。 | |||||||||